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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「115學年度停車證」已開放本校教職員工生線上申 辦,請於115年10月31日前完成領取並依規定張貼使用

說明:

一、本校實施車輛管制以維護校園安全,如有校園停車需求者 ,需申辦當學年度有效停車證或停放來賓停車場。

(一)114學年度停車證,使用期限至本年10月31日止。

(二)如於114學年度申領「連續兩學年(114-115)機車停車 證」者,請勿重複申請。

(三)如有未結款項(違規單或停車費),需結清後才可申辦 。

二、本校學年度停車證,以整學年為收費標準,繳費領證後不予退費;期中申請者,仍以整學年計算之。

(一)汽車(含大型重型機車):

1、編制內教職員工第1張車證1,000元;第2張車證 1,500元。

2、退休榮譽教授:第 1 張車證免費;第 2 張車證 1,500 元。

3、文學院及海科院約用人員、孕婦或子女就讀本校附設幼兒園人員: 1,000元。

4、約用人員及學生:每學年600元(限停海堤停車場 )。

5、高階公共政策碩士學程在職專班(EMPP)及高階管理 碩士班(EMBA)一學年 2000 元(車輛假日可停放教 學區,平日限停放海堤停車場)。

6、校外外賓、廠商及推廣教育班學員:三個月600元、 六個月1,000元及一年1,500元(限停海堤停車場)。

(二)機車、電動二輪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:

1、教職員工生:每學年300元。

2、廠商及推廣教育班:每學年400元。

(三)申請人具效期內身心障礙證明者,汽車、機車每學年免收費。

三、線上申請:

(一)具本校單一入口或選課系統等使用權限者,請統一透過 「線上申辦車證系統」辦理車證申請,網址 :https://vehicle.nsysu.edu.tw

(二)停車證自線上申辦至核發,尖峰作業期間約需15個工作 天(週一至週五,不含例假日)。請申請人務必提前申 辦,並隨時留意申請進度;當系統顯示申請狀態為「可發證」時,方可進行繳費,並請妥善留存繳費證明,以免影響自身權益。

(三)有關車證申辦與繳費流程,請參考「115學年度停車證 線上申辦暨使用說明」,網址 :https://reurl.cc/LeM7oe

(四)115學年度起申辦車證,原薪資扣款將全面改由「LINE Pay」及「街口支付」之線上多元繳費替代,歡迎多加利用,以減省現場排隊並快速取證。另提醒如有報帳核 銷需求者,請至現場繳費後領取紙本收據。

四、紙本申請:廠商、推廣教育班或辦理換車換證者,請依規 定填具紙本表單(廠商排氣檢驗請至環境部網站查詢)親 洽車輛管理委員會辦理,略以:

(一)廠商:請填寫「車輛停車證申請書」,網址 :https://reurl.cc/K0zDGe ,並檢附駕照或身分證及 行照,請申請者逕自環保署網站確認排氣檢驗結果。

(二)推廣教育班:請單位承辦人依表單彙整「各班次期別車 輛停車證申請表」,網址:https://reurl.cc/Ledg5a ,並檢附電子檔一併申辦。

(三)換車換證:如停車證損壞、遺失或更換車輛,請填具「 車輛停車證重新申請切結書」,網址 :https://reurl.cc/N08Dk5

五、凡未張貼本校當學年度有效停車證之車輛(含未完成換車 換證者),限停放於來賓停車場;機車免收費,汽車依各 第2頁 共3頁 停車場現場公告費率收費。

六、貴賓、訪客及臨時廠商等校外車輛,如需停放教學區,應 向各管制亭登記領取臨時停車證(限停放1小時),汽車 可事先申請「貴賓臨時停車證」(以日計費,平日150元 ,假日90元)。

七、為維護使用者權益,停車證需依規定「張貼於原申請車輛之明顯處」以利辨識,並請詳閱停車證背面之使用需知與 本校「車輛管理要點」及其施行細則。另本校停車證嚴禁 私自買賣,偽造或冒用構成偽造特種文書罪,如涉及不法 情事經查證屬實者,將依其情節輕重予以議處。

八、為加強維護夜間校園安全,晚上9時至翌日上午4時30分 ,西子灣大門管制校外車輛入校;本校人員車輛進入校區 ,應張貼本學年度有效停車證或出示本校教職員工生證件 。

九、為維護您與車輛安全,颱風及豪大雨期間,高雄市政府宣 佈停班停課,本校海堤停車場禁止人車進入及停放;已停 放於校園內之車輛,請盡速移置高處及空曠安全處所,以 避免車輛受損。

十、相關資訊請逕至總務處校安防護組網頁 (https://reurl.cc/aVbz2X )查詢,或洽車輛管理委員 會辦公室:行政大樓1樓AD1002;週一至週五,上午9時至 12時、下午1時至5時;分機 2381~2384;Email:nsysucar@gmail.com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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