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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 學年度大學部舊生(116、117 級除外)住宿及退宿申請作業規定

國立中山大學學生事務處公告

公告主旨:115 學年度大學部舊生(116、117 級除外)住宿及退宿申請作業規定。

公告事項:

一、115 學年度住宿申請

(一)申請資格:限目前未住宿於本校學生宿舍,且 115 學年度有住宿需求之大學部一年 級學生(即 115 學年度升大二學生)。

(二)申請時間:自 115 年 4 月 20 日 10 時起至 5 月 6 日 17 時止

(三)申請方式:採網路申請。請至宿舍服務組網頁「相關網站連結」,點選《通辦網》 →「學生宿舍申請」辦理。通辦網網址:https://sis.nsysu.edu.tw/ONAMS/

(四)申請結果公告:115 年 5 月 11 日 14 時公告於宿舍服務組官網,請自行查詢。

(五)注意事項:

1、 申請後即保留床位,請務必確認有住宿需求再行申請;如後續取消住宿,將依規定收取相關違約金(詳見「115 學年度第 1 學期逾期退宿罰款標準」)。

2、 逾期申請者,須於上班時間親至宿服組辦公室填寫紙本申請,且將收取行政手續費。

3、 目前已住宿於本校學生宿舍之大學部一年級學生,若 115 學年度仍要續住,無須重新申請。

4、 申請 115 學年度住宿者,如有暑期住宿需求,須另於暑宿申請期間提出申請, 並依暑期住宿收費標準繳費。

5、 未申請暑期住宿者,暫定可於 115 年 9 月 1 日起辦理入住(實際日期將依本 115 學年行事曆調整)。

二、115 學年度退宿申請

(一)申請對象:限目前住於本校學生宿舍,且 115 學年度不續住宿之大學部一年級學生(即 115 學年度升大二學生)。

(二)申請時間:自 115 年 4 月 20 日 10 時起至 5 月 6 日 17 時止

(三)申請方式:採網路申請。請至宿舍服務組網頁「相關網站連結」,點選《通辦網》 →「學生宿舍申請」辦理。通辦網網址:https://sis.nsysu.edu.tw/ONAMS/

(四)逾時申請:逾期申請退宿者,須於上班時間親至宿服組辦公室填寫紙本申請,並將 依規定收取相關違約金(詳見「115 學年度第 1 學期逾期退宿罰款標準」)。

(五)為利床位安排,未於期限內完成退宿申請者,將視同續住宿並安排床位。

三、其他注意事項:

(一)延畢生(現為大四以上)115 學年暫不開放住宿申請,如符合「優先保障」資格者,請 備妥相關證明文件於 4 月 30 日前至宿服組登記(僑陸生免附證明),本組將視實際床位情形另行安排。

(二)大二床位重新安排:因應 H 棟宿舍改建,大二床位須重新規劃。114 學年度住在 L 棟之大一女生,將以「房間為單位」進行抽籤,並依結果分配至 L 棟(5–6 樓)或 A 棟(115 學年度第 2 學期搬移至 H 棟)。

(三)因曾辦理休學,於 115 學年度仍為大二身分之學生(依學務系統判斷為準),請於 住宿申請期間內另行來信通知承辦人,以利辦理床位保留作業,避免影響住宿權益。

(四)清宿作業說明:本年度暑假將實施全面清宿,請所有住宿生務必於 115 年 6 月 22 日中午 12 時前完成離宿流程(含清空寢室物品、至各服務站歸還寢室鑰匙及完成財 產盤點)。逾時仍留置房間之物品將由清潔人員逕行清除,相關費用將由住宿保證金扣抵。

(五)承辦人:宿服組戴小姐,電話(07)5252000 轉 2922。

(六)聯絡專線:(07)5256005 學務處宿舍服務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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