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-1「獎勵優秀本國及外國學生(含僑生 、陸生及港澳生)」就讀博士班獎助學金申請事宜
說明:
一、依本校「獎勵本國優秀學生就讀本校獎助學金要點」、「 獎勵外國優秀學生就讀本校獎助學金要點」、「中國大陸 地區博士生獎助學金」、「西灣僑星獎助學金要點」辦理 。法規內容詳見:https://reurl.cc/b3q9mE
二、依前述要點,114-1學期博士生獎助學金申請涵蓋以下類別:(一)國科會博士生獎學金(舊制及新制)、(二)教育部 博士生獎學金及(三)本校菁英博士生獎助學金。各類獎學金之獎助金額、經費來源、核給期限及補助條件請參見附 件一。
三、獎助學金續領條件及服務義務:
(一)入學後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(GPA)須達3.5(含)以上或經 指導教授推薦始具續領資格;未修課致無法提供成績者 ,需另附說明書並經指導教授或系所主管審核通過推薦 。
(二)受獎學生領取本獎助學金期間,須擔任系(所、學位學 程)課程教學助理或研究助理。
四、請轉知符合資格學生,並詳閱獎學金要點文件,申請流程 如下:
(一)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,請先上網填寫資料欄位 (https://reurl.cc/paE4Xx),並下載本校「博士生獎學金申請表」(https://reurl.cc/74n59d)填寫。填妥 後,連同歷年成績單(新生免附)及其他有助於審查之 文件,送交至所屬系所彙整。【已獲國科會補助優秀博 士生獎學金(含核配及甄選類)者,免填申請表,僅須繳 交成績單】
(二)上述申請資料經系、所、學位學程彙整後,請各系、所 、學位學程審慎進行資格審查與初步排序,並將排序名單送交學院進行複審排序。請各學院於114年9月12日 (星期五)前,將排序名單及相關申請資料彙送至教務處副教務長辦公室(行AD6002室)。
五、博士生獎助學金總補助名額每一年級以100名為原則,並且不得與其他政府補助重複支領。若申請人數未超過則全數補助;若超額,則優先補助本校碩士班或應屆畢業進入博士班就讀之學生,再依各學院博士班名額比例篩選核定之。因補助名額有限,排序結果將作為核定依據。為確保補助資源有效分配,請各系、所、學位學程與學院務必審慎評估並就申請人進行排序,俾利後續審查作業之辦理。
六、另,有關「國科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(甄選類)」之申請期限與程序與前述獎助學金不同,須由申請人自行備妥資料並完成線上申請,相關作業將依國科會來函轉知辦理。 該類獎學金由國科會逕行審查及通知獲獎人,學校不會收到相關訊息,亦請各系、所、學位學程協助轉知114年9月入學之博士班新生,倘獲國科會甄選類補助,應主動提供 國科會之核定函,以利辦理後續相關事宜。
七、如有相關問題,請聯繫教務處承辦人:郭小姐,分機 2111,E-mail:imanaka0613@g-mail.nsysu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