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本學期(113學年度第2學期)課程學分費繳交相關事

公告事項:

一、自99學年度起,學分費繳費單採E-mail通知,不再寄發紙 本, 請同學逕行至出納組網頁列印繳費單。( 網址 :https://sis.nsysu.edu.tw/SLSMS/stu/tfstu_login.php)

二、依本校規定,本學期課程學分費繳費期間為114年3月24日 (星期一)至4月2日(星期三)止,因故必須延繳者,請於前述規定期限內專案簽請辦理。

三、依本校學則第10條第1項第2款規定,學生應於規定期限內繳納依規定應繳納之各項費用,延誤逾規定期限一週未繳 清學分費者,則該學期修習之科目全數註銷,即令辦理休學。
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