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年83-93年次在學男子,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
依據:教育部115年9月18日臺教學(六)字第1150094004號函辦理 。
公告事項:
一、按徵兵規則第26條第2項規定:「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 ,得依其志願,於每年十一月十五日以前向戶籍地鄉(鎮 、市、區)公所申請連續二年暑假,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 軍事訓練;申請人數逾訓練員額時,以抽籤決定之」。
二、茲為便利在學男子提出申請,內政部役政司全球資訊網 (https://dca.moi.gov.tw)首頁/主題單元建置「分階 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系統」,自115年10月15日(星 期四)上午10時起至115年11月15日(星期日)下午5時止受理申請;可自116年6月8日、7月6日或7月30日3個入營 梯次中,擇一梯次申請。各梯次申請人數逾錄取員額時 ,並由內政部役政司統一於115年11月16日(星期一)上 午10時公開抽籤。
三、檢附「115年就讀專科以上83至93年次在學男子,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之對象條件及相關作業規定」 公告及「115年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」懶人 包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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